日海智能信披违规风波再起,投资者维权胜诉获赔良机
2024年12月16日日海智能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此前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在2024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被立案调查。
4日—2022年4月29日期间有买入并亏损,且在2022年4月29日当天持有日海智能的投资者即可申请民事赔偿。
日海智能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法行为。原因竟是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期间,日海智能及其子公司新增40件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26,756.1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至2023年8月4日,案件数量增至79件,涉案金额合计55,556.49万元,占比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内容,自查后在2023年8月31日补充披露了案件情况。
日海智能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反行为。
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宇翔、总经理杨涛未持续关注公司重大涉案事件,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玮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及时获取并披露诉讼、仲裁信息,均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永平作为分管法务的副董事长,未能注意信息披露规则及诉讼案件管理问题,是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因此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次日,公司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此前,公司在2023年7月13日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在2024年1月2日因项目核算错误,公司2018年至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收到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投资需谨慎。
投资者维权
19年4月24日—2022年4月29日期间有买入并亏损,且在2022年4月29日当天持有日海智能的投资者即可申请民事赔偿。
06284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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