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应材”)是一家专注于洁净应用材料和高纯及超高纯应用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公司。2017年7月,公司董事长李水波在美国旧金山的半导体展览会上与标的公司MDC VACUUM PRODUCTS(以下简称MDC)的高管会面,MDC提出出售意向。经过评估,新莱应材决定收购MDC,并于2017年8月与MDC签订了《保密协议》。
内幕信息的形成与泄露
2017年12月29日,新莱应材与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保密协议》。2018年1月15日,公司董事和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讨论收购MDC的事宜。2018年2月7日,公司发布《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拟收购MDC的信息。这一信息在公开前属于重大事件,构成内幕信息。
董事长的“仗义”行为
2018年1月下旬,李水波决定让公司员工增持本公司股票,并安排时任董事会秘书郭红飞和副总经理朱孟勇具体负责落实。李水波建议他们增持公司股票。
「董事长给钱」:
2018年2月1日至8日,李水波及其家族控制的6个银行账户共计400万元资金通过郭红飞、殷某宇、汪某义、黄某华、赵某珍、贾巧玲等银行账户中转,于2月2日至8日向郭红飞、朱孟勇、方丰、贾巧玲、邵某波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分别转入100万元、60万元、50万元、150万元和40万元。
「员工听劝」:
2018年2月2日至9日,郭红飞、朱孟勇、方丰、贾巧玲、邵某波用前述汇入的资金买入“新莱应材”,成交金额分别约为99.55万元、59.95万元、49.96万元、149.91万元和39.90万元。
4年后监管介入与调查
2022年4月6日,新莱应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时任董事会秘书郭红飞,副总经理朱孟勇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此后,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
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认定已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二年追诉时效问题。证监局认为:2018年7月,我局已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形成的相关材料,已和所有涉案当事人进行过谈话,案涉违法行为已被发现并进入监管视野。
此外,申辩人提交的《法律专家意见书》,认为意见书非《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证据类型,未被采纳。
行政处罚与结果
2025年1月3日,新莱应材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水波因建议他人买卖“新莱应材”被罚款60万元。
一、对李水波建议他人买卖“新莱应材”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二、责令郭红飞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新莱应材”,没收郭红飞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68,355.20元,并处以2,305,065.60元罚款;
三、没收朱孟勇内幕交易违法所得541,615.63元,并处以1,624,846.89元罚款;
四、没收贾巧玲内幕交易违法所得285,531.39元,并处以856,594.17元罚款;
五、没收方丰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73,069.88元,并处以519,209.64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在听证过程中董事长李水波回应证监会调查时否认建议他人买卖“新莱应材”。理由是李水波存在长期向员工提供借款的惯例,2018年2月向员工出借资金购买股票并非首次发生。”不管怎么说,这样的老板给我来一打!
此次事件揭示了在资本市场中,内幕信息的泄露和利用将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公司高管在进行股票交易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行为给公司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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