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ST广网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2024年9月30日公司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74亿元,同比由盈转亏。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发函询证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公司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9日,ST广网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
经查明,ST广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ST广网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共涉及白水县雪亮工程、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以及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等3个项目。
上述事项导致ST广网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1977.44万元的118.95%。ST广网2024年4月1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ST广网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由盈转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