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性意见,或许跟公司同日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有关,投资者可持续关注本案后续进展。”
资料显示,正威新材于2024年5月24日晚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正威新材立案调查。同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正威新材控股股东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于2023年11月被多地法院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该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长兼董秘王文银于2023年12月19日知悉该事项,但公司直至2024年1月12日才予以披露。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正威新材、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