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联股票索赔案倒计时!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2年9月30日,新通联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称:“10.15亿元, 资金来源控股股东借款和并购贷款等。新通联于2021年11月8日逾期未支付首期余款,于2021年11月22日逾期未支付第二期余款,公司均未及时披露,直至2022年2月24日披露终止公告时才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重组进展披露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新通联予以监管警示”。
监管警示决定下达后,部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新通联赔偿损失。日前,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投资者胜诉。
新通联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25年2月23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新通联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根据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索赔条件为:
在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2月23日期间买入新通联股票,且在2022年2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并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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