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ST广物发布关于旗下红淖铁路与临哈铁路接轨获批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旗下的红淖铁路与临哈铁路联络线接轨事宜,近日已取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批复。
ST广物称红淖铁路与临哈铁路接轨,红淖铁路后方“疆煤外运”通道将由过去单一兰新铁路升级为兰新铁路和临哈铁路“双通道”,能够进一步拓宽红淖铁路的下游通道,对公司未来运量增长将产生积极影响。
红淖铁路实际运量受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号)。
经查明,ST广物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纠正及配合调查等相关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ST广物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杨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三、对赵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刘栋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五、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六、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七、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此,9日收盘时持有ST广物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广物参与招投标项目158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