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界面新闻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发现,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对“娃哈哈”商标进行转让,目前“申请收文”环节已结束,申请日期为2025年1月21日,而商标的受让主体未显示。

记者向娃哈哈集团相关人员进行求证,回应称公司正在就此事进行内部沟通

据记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查询发现,此次显示被转让的第10类娃哈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 医疗器械和仪器;牙科设备和仪器;理疗设备;医用卫生口罩;奶瓶等,该商标专用权期限 自2023年8月7日至2033年8月6日

针对“娃哈哈”商标转让消息,有业内人士认为,对这一代消费者,娃哈哈需要一种更新的营销策略和目标定位,娃哈哈集团此举可能是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通过商标转让,娃哈哈集团或许能够吸引新的投资者和市场合作伙伴,共同探索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有助于集团集中资源,聚焦于更具潜力的产品线,实现品牌的重塑与升级。

来源:界面新闻

浙江日报潮新闻

封面图源:CFP

编辑:李紫晴

校审:施冰冰、吴沁彤、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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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集团回应转让“娃哈哈”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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