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股票索赔案最后倒计时!信披违规被警示,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2年5月7日,铭普光磁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你公司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为-5799.1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2021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但迟至4月15日才发布业绩预告公告,披露2021年净利润亏损4500万元至6000万元,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铭普光磁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25年4月14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铭普光磁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买入铭普光磁股票,且在2022年4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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