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监会立案处罚过程
1、ST华微(股票代码600360)2024年5月17日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2025年 1月 2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2025 年 2 月 1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查明的违法违规事实
1、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9,067.82万元。
2、华微电子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三、公司及相关人员责任认定
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的行为。
对上述违法行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夏增文、时任财务总监王晓林、时任董事总经理赵东军、时任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于胜东、时任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聂嘉宏,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秘孙铖、时任独立董事李大沛、时任独立董事佟成生、时任董事姜永恒、时任财务部经理朱晓丽,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上海鹏盛作为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组织指使华微电子向关联方提供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实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组织指使华微电子实施上述信披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上海鹏盛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涛、时任财务总监陈笑蕊,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四、证监会处罚决定
1、对华微电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2、对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3、对曾涛给予警告,并处500万元罚款;4、对赵东军、王晓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300万元罚款;5、对于胜东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6、对孙铖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7、对朱晓丽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8、对陈笑蕊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9、对李大沛、佟成生、姜永恒给予警告,并分别处50万元罚款;10、对聂嘉宏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五、华微电子赔偿责任与股民索赔
定,上市公司或其它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索赔条件提示】凡是2016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华微电子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索赔。该索赔条件供投资者维权参考,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一、准备索赔的证据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确认单(证券营业部盖章)
3、涉案股票对账单(注意:① 自首次/首笔买入打印至今,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② 若目前仍持股,须打印库存股的清单)
4、
二、递交证据材料
2、通过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邮寄
三、办理委托手续
1、我们收到上述资料后,会审核投资者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并计算损失。
3、不符合索赔条件的,我们会将上述材料返还给投资者,无须担心个人信息泄露。
四、后续维权事宜立案、调解、
1、赔偿款直接打入投资者证券账户或银行账户
3、双方商定的律师费不会超过获赔款额的20%
( 执业证号14201200610998782) 座七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