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股份诉讼时效将尽,投资者需抓紧最后索赔机会
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买入且亏损,并在2022年3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即可申请民事赔偿。
据悉,奇信股份2022年3月3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随后,因《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公司相关责任人在2022年11月4日收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23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并于2023年9月7日正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奇信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涉嫌虚假记载,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等方式,在2012年至2019年期间连续虚增利润总额总计17.8亿元,并且公司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还编造了重大虚假内容。此行为导致公司经追溯调整后连续5年净利润为负,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同时,由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22年5月6日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而在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4.73亿元,且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因此在2023年7月5日,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
此外,因《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违法内容违反了《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关责任人在2024年2月5日再次收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投资者维权
15年12月1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买入且亏损,并在2022年3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即可申请民事赔偿。
06284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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