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日晚间,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合纵科技;证券代码:300477)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12月3日(含当日)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12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回购股份期限届满仍未回购公司股票
2023年11月13日,合纵科技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的公告》,据悉,2022年11月10日合纵科技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截至2023年11月10日,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回购期限已届满。自合纵科技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日,合纵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此后2023年11月17日,合纵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229号)以及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0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合纵科技进行问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合纵科技股份回购计划未回购事项进行了问询: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纵科技货币资金账面余额18.83亿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未完成本次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拟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完成上述回购方案。
合纵科技回复称2022年以来,公司重点开拓并实施风电、光伏、储能等智慧能源相关的EPC业务及相关设备制造,公司陆续中标并执行相关EPC项目,随着公司EPC业务规模扩大,其业务模式对产业链上下游的资金整合安排及资金总量需求随之提高。尤其是2022年12月以来公司相继中标多个合同金额体量较大的EPC项目,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12月之后签订的EPC项目合同金额为149,043.02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拟继续执行回购股份方案,将原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延长8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2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条款除涉及相关数据的同步更新外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本次实施期限延期尚需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