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海越能源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本次纪律处分主要处罚内容还是控股股东2021年度和2022年度资金占用并且将资金占用行为虚构成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成本、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的违规。

在2021年,现控股股东通过现金回填方式解决了原控股股东14.53亿元的资金占用问题,这部分回填资金部分系通过公司预付供应商货款流向控股股东或者关联方或者直接向供应商借款来解决,事实上是通过新的资金占用部分解决老的资金占用问题。随着借款时间到期,2022年发生的资金占用多数是通过虚假预付款的方式由上市公司代偿借款变相实现了资金占用。于此同时,为了掩盖资金流水的异常,海越能源不惜虚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来掩盖资金占用真相。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4月14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2022年11月16日出具的《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已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内部控制的有效整改和消除非标的审计意见足以让投资者认为后续资金占用的不确定风险已经消除。但是,事实情况是海越能源自始至终未曾解决过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违规。

在我们处理的大量案件中,上市公司披露资金占用但是同时已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借此抗辩相关信披不会影响股价损失因果关系不成立。海越能源2021年末和2022年报披露时点都完美解决了资金占用问题,审计机构更是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能够防控资金占用风险,降低了投资者对于公司资金占用再次发生预判能力,基于此我们认为凡是2022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28日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8日持有的投资者,可查阅“娄霄云


海越能源索赔:虚构营收持续资金占用收纪律处分,索赔案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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