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类:

1、年报扣非前/后净利润取低者为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戴上*ST(已经是*ST的,直接退市!);连续两年触及此指标,将被终止上市。

2、第一年审计净资产为负,设风险警示*ST;连续两年触及此指标,将被终止上市。

3、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非标);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二、重大违规违法退市:

1.上市欺诈发行

2.重组上市欺诈发行

3.危害公共安全

4.年报造假—连续2年虚假记载营收/利润总额达5亿,且超过2年营收/利润总额的50%!

三、规范类:

信披、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出现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两个月内未改正,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有两个月未改正,终止上市。

四、交易类: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或低于3亿市值!交易类退市不设整理期,满足条件直接退市。

退市整理期减至15个交易日,首日不设涨跌幅

重点:

连续亏损公司只要不触及财务类退市指示,不用退市!

因欺诈发行上市而退市公司不得重新上市

重大违法违规退市公司,自三板起5年内不得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退市规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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