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前追溯,2023年1月,新研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指向公司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新研股份子公司明日宇航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上述报告期内,新研股份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3.4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3.11亿元。

鉴于此,新研股份部分投资者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根据法院判决,凡在2016年4月19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间买入新研股份股票,并在2021年11月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11月9日,适格者应及时索赔,避免错过合法挽损机会。


新研股份索赔案投资者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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