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部分股民已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案情回溯,2024年4月30日,*ST银江发布《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关于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已整改完成的公告》等一系列公告。公告显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ST银江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涉及大额资金往来的事项、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此外, *ST银江自认2023年度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5月14日,*ST银江发布《关于募集资金被冻结及违规使用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需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合计25,000.00万元。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证券索赔前置程序已取消,目前我们正

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ST银江索赔新进展 部分股民已交起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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