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连卫民

5月17日早上,利通电子、中源家居、隆基机械等公司的股票以及多只ST股票都在开盘后大跌,有的甚至一度跌停。而这些股票之所以批量跌停,是因为他们都属于“叶飞概念股”。

事情要从5月9日说起。前私募冠军叶飞突然在微博高调喊话中源家居的董事长和董秘,声称自己曾通过中间人参与该公司的市值管理,然而由于盘方的推卸赖账,最终蒙受了数百万元的损失。

而通过叶飞陆续发布的微博,此事大致的脉络为:上市公司以为自己受人之托帮人“杀猪”的叶飞自己却成了待宰的“猪”。

这件事经媒体报道后持续发酵,除了中源家居外,城地香江、东方时尚以及天风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民生证券等多家公司和券商也牵扯其中。

5月16日,证监会曾表示,针对近期媒体报道有相关方涉嫌合谋实施不法行为等问题,根据交易所核查情况,证监会决定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利通电子、中源家居等股票价格立案调查。

而针对叶飞所说的利用“市值管理”操纵股价一事,中源家居、东方时尚以及天风证券、民生证券等均已发布公告予以否认。

截止发稿前,此事仍在调查中,真相究竟如何,还需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那么,如果叶飞的举报属实的话,牵涉其中的上市公司、券商和叶飞自己分别应承担

叶飞公布的事情属实,那么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券商、叶飞以及上市公司中参与指使、联络的高管等均可能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方式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所谓“市值管理”实际上就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一旦查明确有其事,监管机关将对责任主体进行行政处罚,投资者可要求责任主体赔偿其因市场操纵行为而导致的损失,严重的可能被司法机关按照《刑法修正案》(六)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券商、叶飞以及上市公司中参与指使、联络的高管等均可能面临上述责任。上市公司本身只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受害方,承担责任的风险较低。

是曝光,而且不一定真实,我认为不构成自首。”

料,确实有助于查处案件的话,他自己如果涉及违法,在判定处罚时也有可能酌情从轻的。”

“拉皮条”也有责任,可能会被禁入,撤销基金从业资格;如果叶飞的举报是假的,那么根据《证券法》中“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的法律责任”相关规定,叶飞可能也需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会面临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基金从业资格。

而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确实存在操纵股价的事,那么操纵期间受损的投资者存在向操纵违法者索赔可能性的,但要以操纵定性作为前提。我们已做了大量的操纵索赔案件,但具体的索赔条件要根据调查结论确定,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目前只能保持关注。”


叶飞爆料算自首吗?还有谁需担责?股民是否可索赔?律师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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