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灵遭投资者索赔与其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有关。公开信息显示,ST百灵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亿元,但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针对该事项,6月5日,ST百灵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贵州证监局指出,ST百灵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姜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牛民、财务总监李红星,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
”(: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