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泽达易盛的集体诉讼案尘埃落定,这是继“康美案”之后第二例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也是国内首例集体诉讼和解案,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得了2.8亿元赔偿。
中国正式进入“炒股亏了也能赔钱”的时代,但是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已经近三年,至今才完成两例。制度推进过程中有哪些障碍,中国的注册制进程到了哪一步?这篇文章让我们一起走进集体诉讼。
PART.01
韭菜收割机
泽达易盛此前号称韭菜收割机,作为科创板的明星企业,首日开盘暴涨300%,股价最高达到86元/股,带着A股唯一一家中药信息化的光环,一时间风头无两。
但是谁曾想短短的3年时间,泽达易盛走完了A股上市企业上市-套现-亏损-退市四步曲,最终0.7元/股退市,跌幅高达99%。小股东怎么都想不通,公司所从事的医药健康信息化、医药智能制造,看起来都是非常性感的概念,怎么说业绩变脸就变脸了呢。
早在上市之前,泽达易盛就开始了造假之路,通过签定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这努力程度不亚于“三年高考、五年模拟”。上市后更是艺高人胆大,通过购买基金,签署50亿元的天价委托理财合同,再由基金将钱转回隐形关联方,形成资金体外循环,进一步扩大虚假交易规模。
当年泽达易盛和紫晶存储为了争抢科创板退市第一股可谓是如火如荼,两家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财务造假的程度上堪称“卧龙凤雏”。但值得一提的是因紫晶存储、泽达易盛分别于20紫晶存储适用于旧证券法“欺诈发行”的处罚标准,处以非法募集资金的3%。而泽达易盛则适用于新证券法“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最终处以非法募集资金的20%。虽然最终科创板退市第一股的名号落在了紫晶存储头上,但是仅仅4个月的上市时间之差,让泽达易盛多赔了17%,心疼泽达易盛一秒钟。
从两个案件的判决结果来看,我们也不难看出新证券法实施后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PART.02
相关机构受到重罚
除了造假的上市公司本身之外,相关的中介机构因涉嫌在相关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也受到了证监会的重罚。
《证券法》指出,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业务收入或者业务收入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停或者撤销保荐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东兴证券因在执行泽达易盛IPO项目过程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事实上,最近几年东兴证券的投行业务出现爆发式增长,尤其是股权融资业务,无论是融资规模还是融资家数,都实现实质性的跃升。甚至,东兴证券曾被业内称为“投行黑马”。
据iFinD,2014年东兴证券的股权业务还处于挂“零”状态,但在2015年后
因在泽达易盛案中,东兴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受泽达易盛拖累,今年中期,东兴证券投行业绩大幅下滑。
东兴证券中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共实现收入1.01亿元,较去年同期的4.67亿元跌去78.24%。其中,IPO收入跌幅最大。根据中报,2023年1~6月,东兴证券IPO承销金额和承销收入分别同比降幅高达93.31%和90.11%。
这对于其他中介机构来说也是一个警醒,如果落实不好“看门人”的责任的话,不仅在该项目上可能被处罚赔钱,还面临着资本市场信誉受损从而影响业务的局面。
,泽达易盛与投资者达成和解,通过对7195名适格投资者赔偿2.8亿元,为此案划上了句号。
PART.03
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
早在2013年的时候,马永斌老师就曾在《公司治理之道》一书中指出,股东派生诉讼、集体诉讼和举证倒置是小股东起诉大股东进行维权的三驾马车,并预言了注册制来临之后集体诉讼制度的落地。
表人诉讼制度”。般规定、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及附则,普通代表人诉讼基本遵循了民事诉讼诉法中关于代表人诉讼的规定。而新《证券法》第95条第3款规定的以“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为特征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引入了国外“退出制集团诉讼”的理念并结合了我国民诉法第54条对于人数尚未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内容,是具有突破性和创新性意义的创设。本次《规定》是主要是针对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作出的司法解释。
该制度和美且以法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为前提,不会产生滥诉问题。
许多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对这种现象已经见怪不怪了,这背后早已形成一条成告终。所有的制度都和文化的土壤是密不可分的,
所以我国目前适用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特别代表人诉讼。只要有50个以上的适格投资者登记,就可以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启动诉讼权利。并且坚持公益化运行,除必要支出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即使最终败诉,也可以根据特定情况申请减免诉讼费,相较于美国集体诉讼的“风险收费”形式,诉讼成本进一步降低。
目前市场上对该制度最大的诟病在于,已经运行了三年多的时间,为什么到现在才启动了两例。这背后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诉讼启动存在困难点性质,投服中心选择案件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层层报批。同时,由于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原告人数众多,涉及的赔偿金额巨大,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投服中心开启诉讼程序会更为慎重。
作为短时间的过渡性政策,特别代表辅以更加完善的监管措施,使得制度引导向善,避免出现滥诉的情况。最终完成从“不准上市公司做假”到“不怕上市公司做假的关键一跃。
资料来源:投行业绩大滑坡!深陷IPO欺诈发行,东兴证券保荐质量堪忧_澎湃号·媒体_澎湃新闻-The Pa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