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8月26日消息,*ST围海公告,近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张慧英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诉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随后提出撤诉申请,得到了法院的准许。龚坤同样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诉公司,但因未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被法院按撤回起诉处理。原告刘立敏等4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被驳回,需要负担案件受理费1.07万元。鉴于该案件涉诉的6人中,2人已撤诉,4人已被法院驳回,对公司损益不会产生影响。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ST围海:投资者诉讼案件判决阶段,对公司损益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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