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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应如此

虚假包装上市,上市后业绩做假,退市要按发行价赔偿二级市场投资者。需抓紧立法。

欺诈公司上市,保荐机构都要赔!

这就对了,不能只是监管机构罚款,投资者也要直接赔偿,不能累死投资者自己去弄。

正文

紫晶存储案尘埃落定,打造欺诈发行赔偿标杆

科创板曾经的明星企业紫晶存储,如今已沦为欺诈上市的代名词。这场持续多年的风波终于在近日画上句号。证监会8月30日发布消息,4家涉案中介机构已按约定缴纳12.75亿元承诺金,相关赔付工作圆满完成。

这起修改证券法后的首例欺诈上市赔偿案,历时一年多终于尘埃落定。近1.7万名投资者获得共计10.86亿元赔偿,相关中介机构受到处罚,公司实控人郑穆、罗铁威因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被批捕。表面看来,事件已告一段落,但这仅是证监会打造的欺诈发行赔偿首个案例,其耗时之久、阻力之大远超预期。

回顾紫晶存储的前世今生,不禁令人唏嘘。公司创始人郑穆1971年出生于广东梅州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对机械痴迷的他勤奋学习,考入广州机械学院。1993年本科毕业后,郑穆先后在音像公司和外资光盘设备企业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经验。

瞄准光存储这一蓝海市场。公司从存储介质起步,逐步向设备和解决方案延伸,打造全产业链布局。然而,为冲刺IPO,紫晶存储开始大量开展体内循环业务,涉嫌虚构交易。

2019年提交上市申请时,紫晶存储就遭到交易所多轮问询,远超行业标准。

大量虚假交易导致应收账款激增难以收回,紫晶存储最终难逃财务造假的命运。2023年4月,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勒令退市。

随后,中信建投等机构出资设立先行赔付基金,证监会与4家中介机构签署承诺认可协议。直到2024年8月,12.75亿元赔偿承诺金才全部到位,标志着这起案件画上句号。

紫晶存储案为中国资本市场构建了欺诈发行赔偿的规则体系,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这一过程打破了错综复杂的利益链条,难度可想而知。如果每次欺诈上市、财务造假都要投资者耗时费力维权诉讼,对整个A股市场来说并非长久之计。

对个人投资者而言,要警惕那些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却迟迟不见真金白银分红的公司。在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必须赔偿这条路上,我们依然任重道远。

紫晶存储的案例给监管部门和投资者都敲响了警钟。作为科创板首家因欺诈发行退市的公司,它暴露出科创板在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首先,科创板的包容性和创新性在一定程度上被滥用。紫晶存储利用光存储这一新兴概念,打着”科技创新”的旗号,蒙蔽了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眼睛。这提醒我们,对于新兴行业和技术,需要更加谨慎和专业的审核。

其次,中介机构的把关作用严重缺失。作为保荐机构的中信建投收取了远超行业标准的高额费用,却未能尽到应尽的职责。这反映出当前中介机构激烈竞争下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问题,以及对上市公司审核把关不严的隐患。

再者,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亟需加强。紫晶存储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等手段粉饰财务报表,暴露出目前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漏洞。如何建立更加严格、全面的信息披露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从另一个角度看,紫晶存储案的处理也体现了监管部门打击欺诈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这起案件的顺利解决,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具体来说,这次处理体现了几个亮点:

一是速度之快。从2023年4月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到2024年8月赔偿金全部到位,整个过程仅用了一年多时间。这种高效率大大缩短了投资者维权周期,有利于及时挽回损失。

二是赔偿之广。近1.7万名投资者获得赔偿,覆盖面之广前所未有。这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决心。

三是金额之大。12.75亿元的赔偿金额创下A股历史之最,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形成强大震慑。

四是机制之新。通过设立先行赔付基金,引入中介机构承诺认可协议等创新机制,为今后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新思路。

然而,紫晶存储案的处理仍存在一些值得反思的地方。例如,实控人郑穆、罗铁威至今仍未受到应有惩处,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处罚的威慑力。此外,如何建立更加系统、常态化的欺诈发行赔偿机制,仍需进一步探索。

放眼未来,紫晶存储案的处理无疑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它向市场传递了明确信号: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必将付出沉重代价。这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提振投资者信心。

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个案例的成功处理并不意味着问题的根本解决。如何建立更加完善的欺诈发行预防和惩治机制,如何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如何提高中介机构的责任意识,都是未来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紫晶存储案也提供了宝贵的教训。首先,要对上市公司保持理性怀疑态度,不要被华丽的包装和炫目的概念所迷惑。其次,要学会研读财务报表,关注现金流、应收账款等关键指标。再者,要理性看待科创板等新兴板块,既不盲目追捧,也不全盘否定。

总的来说,紫晶存储案的处理是中国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在投资者保护、欺诈惩治等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但道路依然漫长,需要监管部门、市场各方和广大投资者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让我们以紫晶存储案为镜鉴,共同推动中国资本市场更加健康、更具活力地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造福广大投资者的初心。

紫晶存储案的背后,折射出中国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作为一家主打光存储概念的高科技企业,紫晶存储曾被视为中国科技创新的典范。然而,其最终沦为欺诈上市的典型案例,不禁让人深思:在追求科技创新的过程中,我们是否忽视了诚信和合规的重要性?

事实上,紫晶存储并非个案。近年来,不乏一些高科技企业利用复杂的技术概念和华丽的包装,蒙蔽监管机构和投资者。这种现象反映出我国在科技创新评估和科技型企业监管方面存在的短板。

如何在鼓励创新的同时,有效防范风险?这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一方面,我们需要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多支持和包容;另一方面,又要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监管漏洞进行欺诈。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更加专业、精准的科技企业评估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紫晶存储案也反映出中国资本市场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尽管近年来我国在这些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成熟市场相比,差距依然明显。

例如,在信息披露方面,我国上市公司的披露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内容。一些公司甚至通过各种手段粉饰财务报表,误导投资者。如何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可信度,是未来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在公司治理方面,一些上市公司存在”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等问题,这为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温床。如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也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此外,紫晶存储案还暴露出中介机构责任缺失的问题。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该发挥把关作用。然而,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中介机构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成为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帮凶。如何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提高其执业质量,也是未来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紫晶存储案的处理体现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决心。这次处理不仅速度快、覆盖广、金额大,而且创新了处理机制,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范本。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处理引入了中介机构承诺认可协议机制。这种机制既能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得赔偿,又能督促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可谓一举两得。这种创新性做法,体现了监管部门与时俱进、不断探索的精神。

展望未来,紫晶存储案的处理无疑将对中国资本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它将促使上市公司更加重视合规经营,中介机构更加谨慎执业,投资者更加理性投资。这些变化将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个案例的成功处理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都得到解决。如何建立更加系统、常态化的欺诈发行惩治机制,如何提高科技创新企业的监管效率,如何平衡创新与风控的关系,这些都是未来需要继续探索的方向。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紫晶存储案提供了宝贵的投资教训。首先,不要被华丽的概念所迷惑,要学会独立思考,理性分析。其次,要关注公司的基本面,特别是现金流、应收账款等关键指标。再者,要对高增长、高估值保持警惕,不要盲目追涨杀跌。

总的来说,紫晶存储案的处理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节点。它标志着我国在投资者保护、欺诈惩治等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监管部门、市场各方和广大投资者共同努力。

让我们以紫晶存储案为镜鉴,共同推动中国资本市场更加透明、更具活力、更加公平。只有这样,资本市场才能真正发挥其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紫晶存储案的处理,也为我们思考科技创新与资本市场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科技创新无疑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而资本市场作为连接创新与资金的桥梁,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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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的款可以用于赔偿股民吗?

比起美国的造假处罚力度简直都是毛毛雨,必须配上坐牢

保荐机构负责赔偿保荐人要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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