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受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索赔依据2023年11月3日,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美丽生态及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于2023年11月3日收到《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24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2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佳源创盛立案。
2024年8月7日,公告,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3号)。
2024年8月30日,公告,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
经查明,美丽生态、佳源创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0月11日期间,佳源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佳源”)所持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其中,2022年5月9日,佳源创盛及浙江佳源持有的125,559,709股公司股份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累计超过5%。次日,美丽生态董事长陈飞霖、时任董事会秘书念保敏知悉前述股份冻结事项。此后,佳源创盛及浙江佳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陆续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询获悉相关冻结事项。佳源创盛要求美丽生态暂不披露上述冻结事项。2022年7月19日起,美丽生态陆续向佳源创盛发函11次,以核实相关股份被冻结情况,10月21日,佳源创盛回函确认。10月22日,美丽生态才发布公告对上述冻结事项予以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债务重组事项
2022年5月6日,美丽生态与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福建省锦顺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亿百达”)签署《资产抵债协议》,约定以公司位于深圳市振兴路的框架结构标准厂房代为抵偿美丽生态建设对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达的债务。该项交易将产生资产处置收益2,160.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5.06%。公司直至2023年4月28日才发布公告对上述债务重组事项予以披露。 索赔条件初步认为:
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3年4月28日及之前买入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材料准备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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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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