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9 日,ST 高鸿发布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ST 高鸿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披露了《大唐高A 股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与原持续督导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银河证券 “)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银河证券未完成的剩余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太平洋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协议》”)。
值得关注的是,ST 高鸿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ST 高鸿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期间买入,并且在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盘时还持有 ST 高鸿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 高鸿成立于 1994 年,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成员,位于贵州省贵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