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ST中泰召开了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等在内的多项议案。
其中,《关于调整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内容显示,ST中泰原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聂婷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刘丽霞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资料显示,刘丽霞,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1999年起历任新疆沙雅监狱财务科出纳、会计,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分所项目经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主管、审计部负责人、审计部部长、企管人事部部长、审计法务部部长、氯碱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刘丽霞从事会计、审计工作20余年,具有丰富的相关从业经验。刘丽霞持有ST中泰3.7万股股份(其中1.2万股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5月19日,ST中泰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的更正公告。
经查明,ST中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中泰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三)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号)及《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ST中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此外,公司多位相关负责人也遭受警告、罚款处罚。
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3月19日收盘时持有ST中泰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中泰实缴资本6000万人民币,并已于2022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article_adlist[如需维权,请扫码报名↓↓↓
投资者充电请扫码↓↓↓
]article_adlist–>
(转自:鸿途F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