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600748)于 2024年10月24日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上实发展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
上实发展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其可能因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类账款存在不可收回等风险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上实发展应依据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
件,但其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
限公司与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东大名路815号(部分)、87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框架协议》,初步约定土地收。上实发展应依据规定及时披露上述框架协议签署事项,但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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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在2017年3月29日到2022年1月12日之间买入上实发展股票,并在2022年1月1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索赔条件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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