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举行龙年首场线下新闻发布会。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出席发布会。
(图片来源:证监会)
李明介绍了证监会有关稽查执法情况,涉及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占、操纵市扬、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以及下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安排等。严伯进回应了“IPO倒查十年”的市场传闻,称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媒体出现这方面说法,体现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关心关注。证监会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历来为市场所关注。“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一目标,我们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李明表示,证监会将持续投入更大人力、物力,通过年报审阅、公司历史数据对比、行业数据对比、重大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置等多元化渠道识别造假线索,并通过现场检查核实验证,进一步提升线索发现能力。“这些年,我们也逐步积累了大量有效的监管数据,在运用大数据比对方面也形成了很多成果。”李明称。在介绍加强稽查执法时,李明用了多组“四字词语”来形容执法目标。李明表示,证监会将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恶劣行为,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将注重全流程监管执法,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畅通“出口端”,对重大违法企业坚决出清。对于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违规占用担保等“监守自盗”行为,证监会将打好“组合拳”,通过打击惩处,清查追偿、限期整改、移送公安,让其“人财两空”。此外,对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证监会将坚持“一案双查”,督促、警示“看门人”切实归位尽责。虽然上市公司中存在“害群之马”,但总体看,上市公司仍是中国优秀企业群体的代表,是经济的基本盘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在李明看来,上市公司这个称号本身就意味着一种荣誉。欺诈造假的公司只是少数。他坦言,“理解广大投资者是‘爱之深、责之切’,也深知我们的工作与投资者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将持续加强监管执法,着力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努力营造让投资者安心、放心的投资环境。”操纵市场是“骗”、内幕交易是“偷”
将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
2月22日,证监会官网公布了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有11人因操纵上市公司股价或内幕交易“领罚单”。李明在谈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的危害时,用了“骗”与“偷”来形容:操纵市场通过人为操控,扭曲股票价格,引发股价暴涨暴跌,其实质就是“骗”;内幕交易中少数人掌握内幕信息,妄图在“无人察觉”中谋取暴利,其实质就是“偷”。对于下一步打击操纵市扬、内幕交易的重点工作,李明称,证监会将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具体来看:一方面,重点惩治关键少数。部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违背忠实义务,利用其身份职位优势,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热点、安排股评、囤积股票、对倒拉抬、抢先交易,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惩。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与交易监管联动,对相关线索进行增维拓展分析,持续精准高效打击,让敢于以身试法的关键少数受教训、长记性。另一方面,紧盯新型违法案件。及时打击利用新产品、新技术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监管盲区。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对违法者形成叠加打击效应
如何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受到投资者关注。李明表示,近年来,证监会从行政处罚、民事索赔、刑事追责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证监会积极推动修订《证券法》,提高行政处罚幅度,建立集体诉讼制度;推动《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提高证券犯罪的刑期,加大刑罚处罚力度。李明坦言,从执法周期来看,目前还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证监会查处的部分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随着这类案件的逐步加快处理完毕,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据他介绍,从追责程序来看,我国将行政处罚、民事索赔和刑事追责分为三类不同的独立程序分别处理。民事赔偿兼具赔资者就开始行动起来,组织民事赔偿诉讼,违法者往往因随之而来的民事责任而承担巨额赔偿,甚至是“倾家荡产”,这也是执法震慑力最直接的体现。李明强调,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不枉不纵的法治原则,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失信惩戒、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措施,用好集体诉讼、支持诉讼和刑事手段,对违法者形成叠加打击效应。将强化科技监管应用
在全面加强监管形势下,证监稽查执法将承担更重使命、面临更大挑战。李明具体介绍了证监会下一步对加强稽查执法的考虑与工作安排。“当前,资本市场新产品新技术加速演变升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花样翻新,我们的调查手段、技术急需迭代更新,执法资源存在不足。”李明坦言,此外,面对面取证的工作特点,也决定了在执法实践中各种软硬对抗还比较普遍,特别是在现有法律授权有限、手段不足的情况下,甚至还出现了暴力抗法的情况。李明特别提到一处细节。近期,证监会在某起案件调查中,当事人不仅拒绝配合调查,还挥拳殴打2名执法人员,其中1名为女干部,分别导致执法人员颈部、面部受伤。李明强调,在线索发现方面,强化科技监管应用,提升举报奖励金额,坚持露头就打。在案件查办方面,证监会将更加聚焦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占用担保、违规减持、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密切盯防并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影响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针对市场高度关注的案件,证监会将主动通报工作进展与处罚结果,并及时发布类案情况、执法综述,提升执法透明度。证监会还将充分利用公安、检察驻会办公、沟通便利的机制优势,加强与相关部委的协作配合,在信息通报、形势分析、案件办理等方面加强联动,依靠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把“零容忍”执法毫不动摇、一以贯之的执行到位。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
在回应“IPO要倒查10年”的报道时,严伯进表示,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媒体出现这方面说法,体现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关心关注。在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证监会正在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证监会也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严伯进强调,企业上市后,财务真实性仍是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证监会综合运用定期报告监管、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循环筛查高风险可疑类公司,发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无论是在审的拟上市企业,还是已经上市的企业,无论是什么时候上市的企业,都要受到证监会持续严格监管。”严伯进称。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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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毅
编辑:杨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