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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金力泰发布三季度报告,2024年1-9月,公司营业总收入为5.2亿元,同比小幅下滑2.42%,归母公司净利润为2073万元,同比暴涨236.02%;2024年Q3,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7亿元,同比小幅下滑4.23%,归母公司净利润为774万元,同比小幅上涨9.02%。

遭投资者诉讼,索赔26万

9月29日,金力泰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金力泰(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4]沪74民初813号)等有关材料, 自然人投资者寇*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袁翔、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259,918.80元

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寇*梅

被告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袁翔 

被告三:罗甸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二)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259,400元,佣金、印花税损失 518.80 元,合计259,918.80元;

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民事起诉状》陈述的主要事实与理由 

2021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先生及时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甸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2021年 6月15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1.5亿元,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0亿元

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总裁及时任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增持主体在增持承诺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0股,增持金额0元,未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针对上述增持未履行的事实,2022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袁翔、罗甸分别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原告寇*梅认为其因上述增持承诺未得以实际履行导致其投资损失。结合前 述事实与理由以及有关侵权类型及法律依据,原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请诉讼,要求公司及前述被告赔偿原告相应经济损失。

3亿元!收购怡钛积34%股权

9月18日,金力泰发布关于收购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股权的公告。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2,300万元收购厦门怡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怡钛积科技34%股权,怡钛积科技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厦门怡科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自本次交易的股份购买日起至2024年度结束,以及2025至202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元、1,400万元、4,300万元和7,300万元,累计不低于13,000万元

据悉,怡钛积创立于 2001 年,是一家以合成复配、超精密涂布为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OCA精密成型、位相差膜、分光膜、功主要客户有OPPO、小米、荣耀、三星等。

详细信息见:金力泰拟3.23亿元收购OCA精密成型公司怡钛积科技34%股权

董事长、总裁辞职

7月23日,金力泰发布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总裁、法定代表人及调整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总裁袁翔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袁翔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总裁、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袁翔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翔先生持有公司970,000股

同日,董事会同意由罗甸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罗甸先生于8年4月出生,现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

详细信息金力泰:董事长、总裁袁翔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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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三季度业绩向好 | 突遭投资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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