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浙江富润(60007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浙江富润 (600070) 行政处罚情况
2024年5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发布公告,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进行了行政处罚,公司因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及成本的行为,被处以550万元罚款。同时,为上述罚款行为负责的相关人员,如公司时任董事长赵林中,副董事长、总经理及子公司董事长江有归,及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以及子公司总经理付海鹏,也分别被处以2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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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亏损股民如何提起索赔?
劳子
35468377、15858291041
需要准备的材料:
1、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2、买卖证券的全部对账单,对账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首笔买入开始一直打印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要打印目前股票库存情况。
3、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