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ST海越(600387,原“海越能源”)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高鑫金控于2025年2月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告知书指出,公司及高鑫金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2021年至2022年期间,*ST海越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的组织、指使下,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的形式,将公司资金转出供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使用,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除了占用资金外,*ST海越还存在因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情况,涉及金额30.21亿元。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浙江证监局拟对*ST海越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高鑫金控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6名责任人分别予以警告及5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ST海越在2022年11月11日就已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买入*ST海越股票,并在2024年4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


*ST海越因信披问题两度收罚单 律师提示:两类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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