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600811)涉嫌重大财务造假,投资者可索赔!
内容提要
于2021年4月30日到2024年6月21日之前买入东方集团股票,并于2024年6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案件进展
东方集团于1978年由张宏伟创立,从建筑施工起步,8年正式成立,后发展成涉足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石油天然气及新能源等七大产业板块的民营大型投资控股型企业集团。2024年公司曝出一笔大额存款“不翼而飞”之后,不仅股价疯狂下跌,还被立案调查。随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关公告中重点提示可能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截至目前已累计提示30余次。2024年6月22日,东方集团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关于东方集团被证监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任何组织的辉煌成就仅能反映其历史,而非预示其未来前景。若被过往的光环所蒙蔽,采取盲目行动,往往会导致沉重的后果。组织的运作依赖于人,而人类天生具有缺陷和认知局限。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即便是最严密的规章制度也可能被轻易突破。东方集团因涉嫌严重财务欺诈而曝光,面临退市危机,导致12.9万名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投资者需特别注意,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旨在提示潜在风险,切不可心存侥幸,认为公司不会面临退市风险。若公司最终被强制退市,投资者可能蒙受重大损失。即使在上市公司已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下购入股票,即便后续证实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也可能因投资决策与虚假陈述之间缺乏直接因果关系,导致无法成功索赔。因此,投资者应保 持理性,充分评估风险,避免盲目跟风。东方集团被立案调查之后,已有不少投资者参与维权。证监会此前曾明确提出要更大力度落实投资者赔偿救济,支持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挽回投资损失!索赔区间
于2021年4月30日到2024年6月21日之前买入东方集团股票,并于2024年6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索赔诉讼资料
1、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2、股票交易对账单3、身份证复印件4、相关起诉签字材料索赔流程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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